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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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牛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劳务费15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76元,减半收取计8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牛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