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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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弥勒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支付自2018年4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27日止的利息34900元,合计134900元;并支付自2020年3月28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案件受理费299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6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