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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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担保物权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登记在被申请人***名下的座落于南宁市江南区白沙路x号荣和新城碧江园x栋x号房(房屋所有权证号:邕房权证字第××号,房屋他项权证号:邕房他证字第××号)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对变价所得价款在借款本金450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4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6年3月8日起计至被申请人***还清本金之日止),律师服务费损失37000元、案件受理费12780元、保全费5000元等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10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