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渭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邮政银行通渭支行与***签订的《个人额度借款合同》; 二、由被告***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邮政银行通渭支行借款本金89095.83元、支付截至2020年7月20日的逾期利息4536.65元及至借款还清之日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10.3313%计算)。 案件受理费107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