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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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通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由***支付***材料款65980元,并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04元,减半收取计802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