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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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春英面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被告河南春英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款2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对被告河南春英面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前款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50元,由被告***、河南春英面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