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管理(农业)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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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信丰农夫山泉果业有限公司 新疆养生堂基地果业有限公司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久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安远农夫基地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农业行政管理(农业)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久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久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