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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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包头市山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门源分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青2221执恢85号 祁海云、包头市山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门源分公司: 申请执行人祁海云于2020年10月22日向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祁海云与包头市山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门源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0033.19元。经我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包头市山峰公交有限责任公司门源分公司已自动履行43475.19元,剩余6558元案款申请执行人祁海云自愿放弃。至此,该案现已执结。 特此通知。 执行员韩忠明 2020年10月22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