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昌都市卡若区协和新型墙体材料厂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处罚
法院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昌都市卡若区协和新型墙体材料厂撤回起诉。

本案诉讼费50元,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昌都市卡若区协和新型墙体材料厂承担。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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