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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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或查封其名下同等价值的财产(以620000元为限),期限为二年。 案件申请费3620元,由***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