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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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兴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免收。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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