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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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朝阳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1000元,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负担5500元,由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负担55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