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抚顺新沃经贸有限公司
辽宁巨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抚顺市顺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抚顺新沃经贸有限公司、辽宁巨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名下存款人民币900万元或其他相应价值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7
发布日期 2020-10-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