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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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国药东风总医院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3民终1057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2017)鄂0303民初1760号民事判决。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15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589元,均由国药东风总医院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8-0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