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温州市十八家农贸超市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3民终3912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18)浙0302民初10761号民事判决。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3881元,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支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881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8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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