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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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开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南昌市开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山湖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第三人***、***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南昌市开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南昌市开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山湖分公司、***、***存款及收入人民币602015.57元及其利息(利息按602015.57元为基数,按月息1.2%计算,自2018年8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9970元、执行费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若对上述裁定不服,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