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江阴市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博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舟山浙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1303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11303元(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帐号:47×××53,行号:104312800123)。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