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江阴市金桥置业有限公司
盘锦和运新材料有限公司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浙江物产化工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博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舟山浙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实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1303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11303元(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帐号:47×××53,行号:104312800123)。

裁判日期 2019-10-23
发布日期 2020-10-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