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鑫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圆东物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担保财产:位于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柳泉北路1877号房产一套;

二、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鑫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2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冻结或查封、扣押期限:银行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两年,不动产、其他财产权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1120元,由申请人淄博圆东物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5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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