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嘉兴过把瘾游乐园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第三人嘉兴过把瘾游乐园有限责任公司损失39231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40元,保全费1780元,由原告负担3518元,由被告***、***负担80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4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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