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内0102民初8154号

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佳琪,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甄妮,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中,执行董事。

原告***诉被告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白舒文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冯燕茹

裁判日期 2019-11-14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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