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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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内0102民初8154号 原告:***。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佳琪,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甄妮,北京市京师(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中,执行董事。 原告***诉被告内蒙古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白舒文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冯燕茹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