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受理案件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0)豫1625执1138号

段敏:

申请执行人段敏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崔致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豫1625民初305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2020年7月3日移送执行,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崔致诚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执行员杨森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

执行员 :杨森1383 9446189

书记员 :于江**18738877172

本院地址:郸城县交通路西段1999号。

邮编:477150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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