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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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金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江苏金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签订的小程序技术服务合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服务费用3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负担(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本院退回,被告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