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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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旭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科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锡容无功补偿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2019)苏0921民初517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江苏科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5600元,退还江苏科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诉人江苏科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56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