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200元及利息损失 (利息损失按年利率3.85%计算从2020年7月20日计算至履行完 毕之日),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本院转付。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5元,减半收取253元,由被告***负担(该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到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 4- 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