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州保税港太元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轩雍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福清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闽0181执2560号

福州保税港太元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上海轩雍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福州保税港太元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轩雍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10576.3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18469.92元,其中,本金617423.8元,利息93142.12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9329元。至此,福州保税港太元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闽0181民初6301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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