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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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金太阳体育工程施工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博乐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新疆金太阳体育工程施工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6382元,减半收取3191元,退还原告新疆金太阳体育工程施工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