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执行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温龙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184执保429号

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被申请人付庆艳、赵海龙、河北温龙贸易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根据申请人保全申请立执行保全案件,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发现被申请人名下财产少于申请保全金额,本院对网查反馈回来的财产进行了保全,该案属于部分保全,现对该案进行结案处理。

审判员  林建信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子贤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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