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介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介休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山西省介休市公证处(2017)介证经字第570号债权文书公证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人尚未实现的上述债权,应由被申请人继续清偿,日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其它条件成熟,申请人可持原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27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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