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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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国际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装筑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昆明装筑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779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自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决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以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