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大唐岚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法院 岚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第三人岚县界河口镇岔上村村民委员会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20.1175万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4318元,减半收取计2159元,由第三人岚县界河口镇岔上村村民委员会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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