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天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仟佰众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泉县支行 石泉县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陕西天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泉县支行账户260706162920005xxxx内存款3062.74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09-04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