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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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48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48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9年4月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已支付的利息5000元,从中减除)。 上述金钱给付义务,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616元,减半收取计280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