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元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云3324民初13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被告***向原告***支付工资233589.60元,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撤销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云3324民初13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被上诉人云南元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上诉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决定收取,二审案件受理费5104.00元,由被上诉人云南元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各自负担2552.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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