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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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6民初15250号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住***。 负责人:陶冲,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绪平,重庆峰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与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重庆分中心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姚欣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祝赣娟 书记员朱利华 |
裁判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