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宾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宾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黑0125执2082号之五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生,

居民身份证号码***,住***。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判

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

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

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0262303026

019270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07344.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

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刘春风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  周 磊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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