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终本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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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渭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甘肃省渭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甘1123民初163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院也将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在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9-29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