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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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兰州立正价格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陇西县人民法院(2019)甘1122民初2700号民事判决; 二、***挖掘机维修损失30000元、停运损失9000元、鉴定费4000元,由***赔偿维修费21000、停运损失9000元、鉴定费4000元,共计34000元,由***赔偿维修费9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924元,由***负担875元,由***负担104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38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6-22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