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0-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湘1129民初180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六项。

二、变更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湘1129民初180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对湖南省江**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湘1129民初180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判决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28,022元,减半收取14,011元,由***、***、***、***、江**瑶族自治县金龙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8,022元,***、***、***、***、江**瑶族自治县金龙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21
发布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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