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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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 河北一帆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责任限额限额范围内赔偿***医疗费10000元。 二、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医疗费183356.9元。 上述一、二项确定的过付款项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通过本院过付。账号86×××92,行号313471500011户名:茌平县人民法院,汇款行:齐鲁银行茌平支行),注明案号、办案人员,并及时通知办案人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83元,由被告***承担,河北一帆运输有限公司连带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8-01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