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临西支行
山东博尔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河南国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陕州区分公司
临沂市如恒运输有限公司
临沂市昊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联顺汽车修理厂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支付原告***机动车损失险保险金7700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支付原告***施救费18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赔款共计95000元,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由原告***负担362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负担1088元;鉴定评估费22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2900元,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仅提出上诉而未能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费用的,视为自动撤回上诉。

裁判日期 2018-11-06
发布日期 2020-01-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