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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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星亿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回购款7,900,000元及内部收益(以7,9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自2014年1月27日起算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星亿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律师费5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468.3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4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