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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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新乡市建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青岛青建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国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承宇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西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洛阳强韵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法院(2019)豫0725民初400号民事判决; 二、青建集团股份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洛阳强韵商贸有限公司欠款1316621.32元及违约金(1、以102530.59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之日;2、以1214090.73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清偿之日); 三、驳回洛阳强韵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7343元,由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负担;洛阳强韵商贸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650元,***、***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6650元,均减半收取,共计收取16650元,由青建集团股份公司负担,其余诉讼费各自退还832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