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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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94执572号 申请执行人何某、被执行人温某: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何某与被执行人温某变更抚养权关系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为抚养费44000元、案件受理费440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全部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何某缴纳执行费567元。现该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对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