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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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94执577号 申请执行人齐红、被执行人王显亮: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齐红与被执行人王显亮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吉0194民初54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标的为本金10000元,案件受理费75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全部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缴纳执行费50元。现该案已经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对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