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白山市江源区自来水公司 |
| 类型 | 执行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 法院 |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2020)吉0605执444号 关于王淑玲与白山市江源区自来水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19)吉0605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