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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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金属回收站 鄂尔多斯市崟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通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在本裁定生效后退还原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通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