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萍乡市博昌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区居然之家分公司 萍乡市博昌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2019)赣0302民初2743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2019)赣0302民初274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2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476元,合计12706元;由***负担5500元,萍乡市博昌实业有限公司负担720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