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平市汇峰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维持本院(2015)延民初字第2721号民事判决。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300元,公告费400元,均由许智强、张敏琼、南平市汇峰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09 |
| 发布日期 | 2020-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