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82民初2851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第三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诉被告***、第三人***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5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长李翠霞

审判员刘刑军

审判员杨文元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朱轩雨

裁判日期 2020-10-10
发布日期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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