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县支公司
四川华露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人民医院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县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用品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陪护家属生活费共计51275.72元,该款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17.00元,由被告***负担(已免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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